对此,黄红元回答说,依其个人理解,1996年实施的涨跌停板制度,是交易中的一个技术措施,这个技术措施或交易规则与市场是否规范没有直接的联系。即便在相对成熟的美国市场,当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,也会出台暂停交易、促使投资者理性投资的措施。
涨跌停制度和“T+1”制度,“更多地结合了我们市场自身的一些特征(出台的)。相对而言,在参与者比较分散的市场,投资者更喜欢做短线交易。”黄红元说,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,与1996年相比各个方面的规范化程度已经有了很大提高,“但不能说我们的市场完全成熟了,或者完全规范了,因为我们整个市场是在转轨经济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,整个市场要达到比较理想的状态还需要很长时间。”